南都訊 記者薛冰妮 實習生宋青 近日,廣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落實三防工作責任的通知。通知稱2013年颱風暴雨洪澇災害頻發重發,給廣東省帶來巨大損失,也暴露出在山洪災害防治、海上防風避險管理、基層搶險救援等方面工作責任落實仍存在薄弱環節。
  通知要求,落實山洪災害人員轉移責任。實行人員轉移避險定員定責、分片包乾。要特別註意落實老人、兒童、危舊房屋居民、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監管責任。
  按“屬地管理、條塊結合”的原則,老人、兒童、危舊房屋居民安全監管責任由其所在鄉鎮(街道)負責,應急轉移責任為其所在村(社區)負責;外來務工人員安全監管責任由其所在鄉鎮(街道)負責,其應急轉移責任人為雇主(企事業單位或法人、個體私營主)。  (原標題:山洪來襲村委會有責轉移老人兒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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